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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记得杨郜告白成功的那天,拖地都特有劲儿,干什么都笑眯眯,当时他还觉得这也太夸张了。因为杨郜那会儿值夜班的时候,一桶放了肠的泡面,搁在开水房里等水开,结果不知道被谁端走了,不知是误拿了吃了还是被当没人要的垃圾收走了。
按着杨郜的性子他必得发个疯,但那天杨大夫心情绝好,直接摆摆手算了,令方识攸觉得恐怖。
而眼下,他深切地认识到人真的不能对自己太盲目,原来当自己置于这样的情况里的时候,只会比别人更夸张。他开着车跟在同事后边,感觉自己能一口气看两百个病患,能从外科看到内科。
另一边,方识攸走后,许南珩缓了好一阵儿。
确实他是二十五岁的成年人,他可能没那么成熟,说话还欠妥。但他会认真对待身边的一切。在第一次感觉到方识攸对自己不太一般的时候他就隐隐地猜到了一些可能性,可能方大夫喜欢自己。
许南珩虽然被夸着长大,夸帅气,夸聪明,夸乖巧懂事,他自己倒是挺谦逊,会挠挠头说‘嗐没有,一般吧’。他没有过剩的自我意识,打小他真的觉得自己就是普普通通一男孩儿。
大家本来就该礼貌温和地对待别人,人本来就该守时守礼,在这之上保持善良,顺应规则而生活。许南珩从来都觉得这是一个智慧生物存在于文明社会中应该做到的,所以他没有认为自己特别优秀的人,他只是做到了最基础的事情。
所以在意识到方大夫可能喜欢自己的时候,许南珩的第一反应是,他喜欢我什么啊。
接着方大夫告诉了他,他是个很好的人,他其实也觉得没有很强的说服力,因为许老师觉得那些都是基本品质。
终于,在方识攸前去支援塌方的第一个夜里,伏案的许南珩倏然从书桌抬起头。
他想起了县城湘菜馆老板的那句话,让情绪走到理智前面来。
喜欢这件事,本来不该是理智的。
意识到这点的时候,许南珩心开始怦怦跳,他调整了一下自己,尝试着让情绪走到前面来。他慢慢放下那些‘因为我怎么样所以在方识攸那里加一分喜欢’的优缺点加减法,他捏着黑色碳素笔,慢慢捏紧,尝试去体验最单纯的‘他喜欢我’。
然后,他放下笔,去拿手机。
并没有方识攸发来的消息,塌方的村庄可能没有手机信号。俩人的聊天记录停留在山南市某酒吧的定位位置。
说起来,方识攸在小医院抢救室给工人开胸取钢筋的那天之后,他们还说好要一起喝一杯。许南珩看着手机笑了下,然后放下它,继续备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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