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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德凯上前搂住还不想走的沈真道:“走吧。”
沈真扭了扭肩膀,“不,我留下来等沈来出来。”
周既怎么肯让沈真留下来领功,朝吕德凯递了个颜色,吕德凯就强行把沈真给押走了。
沈来住的单间,别人在省院一床难求,但难不倒周既。她刚被推出手术室,麻药劲儿还没太过。
周既坐在床边看沈来,夜灯将她的皮肤映出一层幽兰色,即便这样,因为病弱而不修边幅的沈来依旧美得让人心动。
周既将沈来没打点滴的那只手拿起来放在掌中看了看,她的手指很漂亮,用沈来的话说,那就是天生的艺术家手,不过她不弹钢琴而是执画笔。
周既一个没忍住,将沈来的食指掰出来放到两排牙齿间,很想就那么脆啵啵地咬下去,听她骨头碎裂的声音。
第14章
周既想沈来死,恨得五年前都已经找好人准备弄死沈来了,不是喜欢睡男人吗?到地下去睡个够。
他的耳边一直一直地回响沈来对裴肖说,“不后悔的,裴肖。而且,这样我们之间就不会有隔阂。”他的孩子,却可笑地成了沈来和裴肖的隔阂?
周既就想他一定要让沈来死得凄凄惨惨,下去陪那个无辜的孩子。
可是睡了一觉起来,看了看手机里的社会新闻,一个不落忍,又打电话追了回来。但周既想弄死沈来的气劲儿并没消。
本来时间真的能淡化一切,包括仇恨。可是偏偏沈来又出现了,偏偏还能将周既心底那掩埋的股爱、恨、欲望交织的暴戾给重新激出来。他又想起了沈来的那句话。也想起了自己有多恨她。
周既咬着沈来的手指想,李昶说得没错,沈来若是安好了,他就没有晴天了。
沈来是痛醒的,不为伤口,是被周既给咬醒的。她睁开眼睛看向周既,恍惚间好像又看到了那个冬天的周既。
周既追沈来用了半年才追上,算是创了他的记录,至今无人能破。而沈来对周既的妥协,是在冬天飘雪的那个早晨。
周既穿着铁灰色中长收腰款羊绒大衣,戴着灰色羊绒围巾朝她笑。他个子高,一米八八,大衣穿在他身上实在太有型有款了,在寒冬里那么挺拔有范儿,沈来的心就就范了。也是那一刻她才知道,自己原来是个货真价实的颜狗。
可惜知人知面不知心,看脸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新上任的神镰司慕华升,正翻阅着一本记录薄,雌雄莫辨的瑰丽脸庞上,峰眉蹙的死紧,本就冰寒的瞳眸更添了几分寒霜。片刻后,白皙到透明,青蓝色的血管清晰可见的手掌盖压在那个本子上,不带丝毫感情的声音响彻在大殿上分立两旁的司员耳畔:“过往难究,前司如何处事,吾不予置疑。但自今日起,凡归吾所有的渣生录中之人,皆送一场重生之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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