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荏南说不清是个什么滋味,仿佛有人将那风筝线缠了她整个心脏,内里的血液想跑出来,外面的血液想涌进去,澎湃又压抑,悸动又心酸。
她张嘴吃了进去,有些甜,又糯糯的,很好吃。
“大哥,这个是你……”她没问完,总觉得不可能。
“张嫂做的。”江庆之面色淡然,一口口喂着她。
“哦。”荏南垂了眼,不再问了,乖乖吃着。
楼下,明之起床了,已经有些晚,他饿得厉害,进了厨房搜罗东西吃,看见灶上有粥,正打算盛一碗,张妈凑了过来,劝到:“二少爷,今天这粥是大少爷做的,不准人碰的,你要吃,张妈重新给你做。”
江明之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骂道,“到底是才是他亲弟弟!”
伍拾陆、喜欢
明之百无聊赖地坐在餐厅里等张妈给他做早饭,江二少爷昨夜交际回来得太晚,所以即便睡到日上三竿此刻还是呵欠连天,抬眼看见他大哥端着个碗从楼上下来,居然还是放在那种床上小桌几上面的,他眉毛都快挑到太阳穴了。
江明之以前也是在戏剧社凑过热闹的,时不时来一句莎士比亚,看到这明晃晃的偏心,再想想自己以前被无辜拧过的耳朵,忍不住掐嗓子似的来了句:“Frailty,thynameiswoman!”
江庆之稳稳当当地把东西放到了厨房才出来,丝毫没有理会他的作怪,转身又要上楼去,被明之叫住,他满脸戏谑地问:“大哥,你便这般喜欢?”
兄弟俩年纪相差也大,加上江夫人被保护得很好,从来都还是未嫁人的娇小姐一般,所以庆之从小便自觉承担起了照顾幼弟的责任,颇有些长兄为父的味道。
江明之从小到大,几乎没怎么见过大哥对什么表示过特别的喜好,仿佛对什么都没有执念,明明是江家大少爷,做些什么便吃些什么,买了什么便用什么,小时候他也曾闹过脾气,江庆之养了一年的花,他说砸便给砸了,父亲从国外带来的钢笔,他非得抢,江庆之虽然每次都揍了他,可他知道江庆之从未真正为这些生过气。
江庆之便是这样,总是万事放在心里,你看不出他在乎,也看不出他不在乎,永远那一副八风吹不动的样子,只有逼,把他逼到极点,才能窥探出他到底在乎什么。
明之坐在餐厅的椅子上,就这么笑着等他的答案,还是没心没肺的样子,仿佛真的只是按着他的随意性子随口这么调笑一句。
江庆之回头来,镜片折射出从远处照过来的一点光,脸上神情淡漠,没有漏出一丝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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