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并且上面的残留污渍难以清理,他手里收集到的这几种就够了。
另外,他还发现了真实伤害的另一种判定。
刚才用片肉刀的时候,他发现就算是最小力道的加持下,也异常的顺利切开了两个邪教徒的血肉。
但是碰撞到骨骼的时候,确是立刻生涩了很多,倒像是用手指指节磕打一般。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只能造成浅浅的痕迹,然后他把戒指收回到了空间中。
保持小力度不变又试了一下,发现片肉刀切割已经没了带戒指时候的丝滑。
碰到骨骼已经不能轻易留下痕迹了,似乎如果可以破防。
就可以持续触发攻击判定,附加真实伤害啊,这就很棒了,能利用这个特性做点儿其他的准备了。
然后他吭哧吭哧的翻出了生铁棍子,找到了一把手锯将之一个又一个的加工成了很是简陋的斜锯尖锐的生铁矛。
等花了十分钟全部加工完了之后,他才满意的收起来。
然后好好的清洗了双手,再去墙角放了一下水,毕竟接触过这些东西也不知道有没有什么致病细菌什么的,好好洗一下才能正常的接触二弟。
接着他撕下了一小条肉干放在嘴中慢慢咀嚼,(剩余肉干*18,残缺肉干*1),。
理的差不多的他,那时候沉下心来休息一下,并且查看了一下自己的面板,有些惊讶的发现自己的经验条已经满了。
经验的显示数值为10,看得出干掉这两个家伙,获得的肯定是10点经验或者是10点经验以上。
不过因为战斗的时候没有时间观察,还是无法确定单独杀死这样一个邪教徒单位会收获多少。
暂且记一下在之后的战斗中要尽可能的测试这样的目标产出经验是多少。
但是眼前这不是最重要的,因为他接着检查自身状态的时候。
可爱过敏原小说全文番外_乐知时宋煜的可爱过敏原,? 《可爱过敏原》 作者:稚楚 作品强推:因事故失去双亲的乐知时从三岁起,就寄住在宋煜家中,受到宋煜父母无微不至的照顾,健康快乐地长大。为了保护他,身为兄长的宋煜在外不愿意公开和乐知时同住一个屋檐下的事。直到开学典礼的那天,突发过敏性哮喘的乐知时在众目睽睽之下倒地不起,演讲的宋煜冲下台去,众人才知晓他们的关系。...
上辈子林俞为了个男人和家里决裂远走,被背叛,被人踩在脚底肆意侮辱,死后空荡飘零,灵魂归不了故里。 没成想一朝梦醒重生。 那一年父亲还没早亡,母亲温柔娴静,祖辈尚在,阖家美满。 决心再不重蹈覆辙的林俞,致使九十年代初的建京木雕大户林家,最近人仰马翻。 家里粉雕玉琢娇养的小儿子,总是黏人不说,金豆子说掉就掉。 算命先生断言—— 邪灵入体,需找合适人家镇压。 然后奶团子就被塞进了隔壁老闻家,闻家是驻地军户,阳气最盛。 然后所有人就看着奶团子冲出去,抱住了人连家刚放学的独生子。 “哥哥。”他埋在少年的脖颈处软声喊道。 这是他在后来千疮百孔的人生中,模糊了记忆。 那个多年不见,到了最后却从部队千里赶来为他敛尸入棺的人。 …… 坚韧可爱受x学霸偶像攻 青梅竹马养成系团宠文 1v1,he...
++++孟良辰手指被纸片割伤,没到医院就愈合了——“孟孟拍戏手指受伤,忍住眼泪不哭,孟孟太坚强!”少女粉说。孟良辰中暑倒地——“孟孟,赞(站)起来!孟孟,赞(站)起来!”姨母粉哭道。孟良辰感冒38度——“孟孟发烧83度坚持排练,我们家偶像才是全民偶像!”文盲粉尖叫。孟良辰:我谢谢你们啊,既然大家这么喜欢我,那我可要......
高二,是所有故事的起点。苏时清遇到了沈寒洲。但互相喜欢的两个人,在高中时期都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直到,高中毕业那天晚上,他们互相表白,顺理成章在一起了!还考上了同一所大学。大一这年他们之间只有甜蜜。他们即将上大二的那个暑假,苏时清担心的事还是来了!沈寒洲要去部队了。两人从那之后分别了好多年。幸好,最后,沈寒洲回来了......
超忆症,患上它的人能清楚记得人生中的每一个细节,大到世界转折,小到脑海中产生过的每一道想法。他们过目不忘、求知若渴,使得他们极易成为某种意义上的天才。 传说季雨时就是这样的天才。 另外,传说他是个Gay,长得还很漂亮。 他要去支援天穹七队的消息一经传出,就炸开了锅。 谁都知道七队队长宋晴岚一身匪气,深度恐同。 不仅凭着超强的能力两年内就成为了战场黑马,还最讨厌上面往他队里塞花瓶。 果然,宋晴岚当众发言:“有用?兄弟们是要去卖命,不需要会量子波动速读的小天才!” 后来。 一行人在任务中被逼到绝境。 那个漂亮的小天才眉目沉静,枪枪爆头,战斗力爆棚。 宋晴岚当着众人求他:“季顾问,留下来。” 末了,又补一句:“我给你卖命。” * 季雨时有个秘密。 他经常夜不能寐,记忆超载噩梦缠身。 能让他安然入睡的。 世上唯有宋晴岚。 [——我为你踏平世间苦海,永不回头。因为,你才是那渡我的岸。] ○真香文 ○痞气骚话长腿攻&超级记仇超忆症受,强强 ○或烧脑,但主要是为谈恋爱服务,全篇都是瞎扯淡 ○薛定谔的高科技(不要较真 ○超忆症其实很痛苦,创作需要,勿杠 ○作者玻璃心,看不下去点叉就行别留言了谢谢 【攻受人设在作者微博有大图,来自温捌太太@薛定谔的色感,特别特别感谢温老师!】...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