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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把西坡的玉米地染成金红色时,聂红玉才扛着空担子往家走。今天分工协作的办法效果出奇地好,不仅十亩玉米地按时割完,张云生还多给她们组每人加了两个工分,算下来她今天足足挣了三十八分,能换近二两玉米面。走在黄土路上,风里带着刚收割的玉米秆清香,聂红玉的脚步都轻快了些 —— 晚上能给小石头多盛半碗玉米糊糊了。
快到家门口时,就见小石头蹲在院门口的老槐树下,手里攥着根小木棍,在地上画着圈圈,看到她回来,立刻扔下木棍跑过来,抱着她的腿:“妈妈!你回来啦!奶奶说你今天能挣好多工分,是不是能换玉米糊糊吃?”
“是呀,” 聂红玉蹲下身,摸了摸儿子沾着泥土的小脸,“晚上给你煮稠点的玉米糊糊,再放你爱吃的马齿苋。”
小石头的眼睛一下子亮了,拉着她的手往院里走:“妈妈快进去,奶奶把野菜都洗好了!”
院里的灶房已经冒起了炊烟,柳氏正蹲在灶台前烧火,锅里的水 “咕嘟咕嘟” 地响着,旁边的木盆里泡着几把马齿苋,绿油油的。听到脚步声,柳氏回头看了一眼,嘴角带着点浅浅的笑:“回来了?快把担子放了,歇会儿,粥马上就好。”
聂红玉放下担子,擦了擦额头的汗,想起今天上工的时候,玉米叶把衣服刮破了个小口,得赶紧找出来补补,不然明天上工又得刮得皮肤疼。她走到东厢房 —— 这是她和小石头住的地方,里面只有一张土炕、一个破旧的木柜,还有一个用柳条编的箱子,里面装着她和小石头的几件衣服。
打开柳条箱,里面的衣服叠得整整齐齐,大多是打补丁的粗麻布衫,只有一件稍微新点的蓝布衫,是沈廷洲去年用退伍费给她买的,平时舍不得穿,只有去公社或者逢年过节才拿出来。聂红玉翻了翻,却没找到今天穿的那件灰布衫 —— 就是那件袖口磨破了、衣襟上缝着三个补丁的,昨天晚上她明明叠好放在箱子最上面的,怎么会不见了?
她心里咯噔一下,又仔细翻了一遍箱子,连箱子底都摸了,还是没有。难道是掉在玉米地里了?可收工的时候她明明记得穿回来了,路上还感觉衣服刮破了…… 聂红玉皱起眉头,脑子里突然闪过原主的记忆 —— 沈招娣,沈廷洲的妹妹,今年十七岁,性子自私又贪小便宜,以前就总爱偷拿原主的东西,比如偷偷用原主的胰子(肥皂),拿原主的碎布做鞋。
难道是招娣拿了?
“红玉,粥快好了,你找啥呢?” 柳氏的声音从灶房传来。
聂红玉走出东厢房,心里有点犹豫 —— 直接说怀疑招娣,怕柳氏不高兴,毕竟招娣是她的亲女儿;可不说,衣服找不到,明天就没衣服穿,总不能穿那件新的蓝布衫上工,太扎眼了。
“娘,我今天穿的那件灰布衫不见了,您看到了吗?就是袖口磨破的那件。” 聂红玉尽量语气平静地说。
柳氏愣了愣,停下手里的烧火棍:“灰布衫?没见啊 —— 今天招娣回来过一趟,说要拿点针线,会不会是她拿错了?”
正说着,院门外传来一阵轻快的脚步声,沈招娣挎着个小布包走了进来。她穿着一件粉色的粗布衫,是柳氏去年给她做的,头发梳得油亮,还别着个红色的塑料发卡,看到聂红玉,眼神闪了闪,却没打招呼,径直往自己的西厢房走。
“招娣!你等一下!” 聂红玉叫住她,“我问你,你有没有看到我的灰布衫?就是袖口磨破、衣襟有三个补丁的那件。”
沈招娣停下脚步,转过身,脸上露出一副无辜的表情:“嫂子,我没见你的衣服啊 —— 你是不是自己藏起来了?毕竟你以前是地主家的小姐,说不定还有别的好衣服,藏起来不想给我们看呢。”
这话一出,聂红玉的脸色沉了下来。她没想到沈招娣不仅不承认,还反咬一口,扯上了 “地主成分”—— 这在现在,可是很严重的指控,要是传出去,别人还真以为她藏私,对她在村里的名声不好。
“招娣,你这话可不能乱说!” 聂红玉的声音冷了下来,“我要是有好衣服,早就拿出来穿了,还用得着穿这满是补丁的衣服上工?你再好好想想,是不是你拿错了,或者看到了?”
“我没拿!” 沈招娣梗着脖子,声音提高了不少,“你自己弄丢了衣服,就想赖我?我看你就是故意的,想诬陷我!你一个地主家的媳妇,本来就不该待在我们沈家,现在还想挑拨我和娘的关系!”
她的声音很大,引来了隔壁的邻居 —— 王大娘正端着个空盆出来倒水,听到院里的争吵,停下脚步往这边看;张婶也从家里探出头,好奇地往这边张望。
柳氏一看引来了邻居,脸色有点不好看,赶紧走过来打圆场:“招娣,你别胡说!红玉不是那样的人,可能就是衣服掉哪儿了,再找找 —— 红玉,你也别着急,说不定明天就找到了。”
晋20230227完结当前被收藏数:85731营养液数:169829文章积分:1,829,073,920文案:原名《恶霸家的小相公》我很喜欢555~许怀谦穿越到古代一个病秧子书生身上,爹娘刚过世,堂哥就把他以十两银子抵押给村里的恶霸哥儿做赘婿。当赘婿他没意见,有意见是:他反对包办婚姻!他拖着一步三喘的病体,想找恶霸哥儿说清楚,待还清债务,他就自请下堂。只是当他看到恶霸哥儿的第一眼,他突然觉得:包办婚姻好像也不是不可以。-陈烈酒去要账,抢了病秧子夫君回来。村里人都说他饥不择食,连个即将夭寿的病秧子也要。平生最不信命的陈烈酒,好食好药的喂着病秧子夫君,他就不信了,这样他还能短命?-后来许怀谦考上进士,官居一品,整整活了一百岁,留下无数文献,后世一众背吐了的学子,无论如何也不相信,这是历史上那个体弱多病,动不动就在朝堂上咳血晕倒所有人都觉得命不长久的病弱首辅。-咳不死就往死里咳长命百岁病弱攻x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胆大心细豪爽受-阅读指南:架空、互宠、生子。病弱但就是不死攻。-封面授权:汀雨阁-二十捌内容标签:穿越时空种田文甜文成长主角:许怀谦、陈烈酒┃配角:┃其它:一句话简介:入赘、科举、发家致富立意:人生就如同品酒,越品越有味。a强推奖章:许怀谦穿越古代一个没爹没娘还被大伯一家欺负的病秧子书生身上,好在有恶霸老婆把他抢回了家,好吃好喝地养着,还帮他打极品,才让他免于遭受病弱又孤苦无依的苦楚。为了能让恶霸有个好名声也是为了能让自己在这个陌生的时代有个安身立命之所,许怀谦不得不发奋科举,走上富家强国之路。本文行文流畅,轻松幽默,不管是许怀谦如水般对待家人和朋友的随和,还是陈烈酒如火般豪爽开朗的性格都是文中一大亮点,不错的亲情、友情、爱情、事业并进的种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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