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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很好看(第4页)

没今天,11月一到,这座城市已经到了深秋,江乘月早晨被路许的闹钟吵醒,人还半闭着眼睛,就被路设计师推到镜子前,例行每日的穿搭工作。

只是路许不会好好地帮他换衣服,今天路许就双手握着他的腰,慢慢俯身,在他的后腰上亲出了好几颗小草莓。自打天气转凉,衣服渐厚,路许亲他时就越发地无所顾忌。

早起了20分钟,就拿来做这个,江乘月的怒火从星星点点,积攒成了火堆。

“你好了没?”他被吻得疼了,催促。

“嗯。”路许微凉的食指和中指贴着他的腰线,插进他的裤腰上,手指勾了一下,又松开。

路许给他做的秋季搭配集中在黑白灰三色,这是路许用得最顺手的一种造型方案,平常人穿深色系需要担心老沉或者显龄的问题,但江乘月不需要。

深灰色的薄毛衣让他的皮肤看起来有种冷白的光感,外面套着的黑色宽袖外套刚好能中和路许时常说的天真感和幼稚感,黑色垂坠质感的收脚裤搭上短靴,脖子上再加一条路许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金属熊猫项链,整个人的气质都被拔高了。

“路哥……”江乘月不太自在地动了动肩膀,“我就出门去找乐队的朋友。”

“我知道。”路许从衣帽架拿了顶帽子扣在他的头上,在他屁股上推了一下,“去吧。”

江乘月挎着书包,急匆匆地冲下独栋别墅门前的台阶,瞧见了一身睡衣骑着机车在等他的孙沐阳。

“酷哥,你就这么出门吗?”刚刚穿戴好的江乘月被他这一身吓到了。

“出、出门,急了。”孙沐阳说。

江乘月无话可说,上了孙沐阳机车的后座,戴了只黑色的口罩,在秋风中,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

他们是去找孟哲的。

孟哲已经有三天的时间,没在乐队的群里说话了,不管他们是讨论演出还是编曲,孟哲都没有什么动静,江乘月发了消息,孟哲也没回。

文创街上,孟哲家的店面开着,这个季节没有小龙虾,店面就做起了简餐,卖着早点,正逢上班时间,生意不算好,江乘月看了十来分钟,只有两三个上班族进了店。

酷哥社恐,只好江乘月去问。

“叔叔你好,我们是孟哲在乐队里的朋友,能问问他最近去哪里了吗?”

“乐队?”孟爸爸听见这个词就想发火,想爆发的瞬间,一眼看见了江乘月身后站着的孙沐阳,孙沐阳不甘示弱地回看了他一眼,于是他敛了点怒气,“没让他出门,年纪老大不小了,不结婚生子就算了,成天就忙什么乐队,抱着他那琴。”

“不是叔叔说你们,谁没个年轻的时候,玩乐队能走多远,有几个乐队能玩上十几二十年,能靠这个吃饭。”孟爸爸没好气地说,“他说他厉害,可最厉害的时候不也就是在酒吧唱唱歌,能有什么路?”

江乘月无法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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